直到19世紀,美學在傳統古典藝術的概念中通常被被定義為研究「美」(德語:Schönheit)的學說。現代哲學將美學定義為認識藝術,科學,設計和哲學中認知感覺的理論和哲學。一個客體的美學價值並不是簡單的被定義為「美」和「醜」,而是去認識客體的類型和本質。

 

傳統美學的任務,是研究藝術作品作為「美」的永恆的不變的標準。德國理想主義的形上學美學被認為是當時唯一標準的美學。在此條件下,發展出兩個分支:心理美學和美學。美學(感性)的認知在很長的時間被認為是理性認知的對立面。這個觀點被現代的新觀點所取代,即這個對立面是不存在的,理性的認知是必然通過感性的認識過程而被認識的。

 

美學主要是研究審美,即心理學的分支學科。而美的對象,即自然美、藝術美、社會美等,無論是主觀,還是客觀的研究,都是經過人的感性、理性作用之後的結果

 

美學的原義

 

美學是西方哲學的一個部門,它研究的對象,以反省“美”以及藝術的問題為主,在十八世紀包佳頓(Alexander Baumgarten17141762),首先提出美學(Aesthetics)這個字。他提議以Aesthetics這個字來稱呼研究感性認知的學問。

既然Aesthetic的原義是感性的認知學,已含了許多無法驗證的直覺,這與討論認知事物美不美沒有必然關係,反而著重在藝術的哲學上,中國美學家朱光潛就認為應該翻譯成“直覺學”,迄今“美學”的名稱仍被質疑、討論甚至誤用,但在尚未有更好的翻譯名稱之前仍將Aesthetic翻譯成“美學”。

 

 

美學的研究範疇

 

美學的原義:

 

把美學當作哲學的一部份,認為美學與哲學的核心研究類似,如“本體論”(包含美的原義)“知識論”“辨證法”“道德說”“倫理學”類似,對“美”本身、“美感”、“審美”等範圍進行探討,以美學的原義為範疇來討論,須對各家各派對美的定義及界定有深刻的看法,其中時空的觀念要相當清楚,每位美學家在何時、何地說出美的原義為何,都有其意義存在,尤其在時間上更顯的重要,希臘三哲或中古時代阿奎那斯為何會提出,我們現在難以認同的,這樣美的看法都是有時代的考量的,另外美學的定義還有脈絡派及孤立派的分別,這是以美與生活經驗產生的關係來區別,美與生活經驗密切相關是脈絡派,與生活經驗無關是孤立派,杜威的審美經驗論及托爾斯泰的傳達論是屬於脈絡派,貝爾的形式主義、克羅齊的直覺說是屬於孤立派的美學原義說法。有人稱康德“美的無目的說”是一種唯心的美學觀,杜威的審美經驗論是一種唯物的美學觀這樣的分法是從“本體論”的觀點去劃分美的原義。

 

美的材料:

 

針對美、藝術及藝術作品來進行討論,材料形成之前,和材料形成之後的各種討論。

我們現在直接針對美的材料來分析,可以三部分來劃分,

藝術品產生之前的思維等過程,藝術品的創作,觀眾或藝評家的反應,

根據這三部份,我們可以再細分如圖:

 

針對細分出來的範疇,我們可以進一步說明:

關於創作的思維問題:

 

此類問題在西方哲學中,柏拉圖認為藝術創作是一種「神聖的瘋狂」,近現代美學則有柯林悟的「表現說」,克羅齊的「直覺說」做過相關的討論。但畢竟人的心理狀態就已很難界定清楚,更何況藝術家創作之先的想法,應該是更難清楚釐清分辨的。

藝術的起源:

 

席勒(17591805)認為藝術起源於遊戲,用來消除人生的感性與形式衝動,“只有當人充份是人的時候,他才遊戲;只有當人遊戲的時候,他也才完全是人”。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主張藝術起源於“模仿”,認為模仿是一種天性,人對於模仿總是能夠感到快感,美學之父包佳頓,及泰爾特(Gabriel Tarde,1843-1904)認為模仿會幾何傳播,過程中就是一種創造發明,傳播的內容必是會互相影響而創新。

針對藝術品本身的研究:

 

以現代西方“實證主義”的觀點,藝術品便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中國學者更提出研究要充份佔有材料的說法,更說明針對藝術只談藝術是務實而客觀的想法,黑格爾著作《美學》中對各項藝術品,如建築雕塑、音樂等都給予詳細的解說定義,西方現象學的學者認為研究要“回到事物的本身”,認為人本身就是一個自我呈現的過程,透過人的存在,其他事物才得以顯現。同樣的研究藝術應該回到藝術品本身。近代學者如貢布里希更深入的針對藝術品本身,去研究並發現圖式的原理。

審美經驗:

 

觀眾觀看作品,或藝術家本身再一次的觀看自己的作品時,所產生的審美經驗,這種經驗的學說有布洛的“心理距離”說,立普斯的“移情說”等。

審美的態度:

 

指在面對欣賞藝術品時所產生的態度,西方美學的說法有“移情說”、“心距說”、“無目的說”“審美經驗論”…等等,中國更有“心齋”“坐忘”“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程顥《秋月偶成二首》)…等等,各家各派的說法留待釐清。

藝術品的鑑賞與評價:

 

品評分析何為高何為下,就像中國畫家謝赫“六法”講究“氣韻生動”“古法用筆”,以此來評鑑藝術品的好壞。藝術評價本身就有主觀性,會出現評價不一致的現象,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了解藝術品,評鑑藝術品是有「配稱原則」的,有人覺的紅色好,有人覺的不好,有人喜歡吃粥,有人則不喜歡,有人覺的下雨天浪漫,有人卻覺的心煩,有人喜歡聽古典樂,有人卻不喜歡,這是配稱原則,因此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深刻的了解藝術品,這時就需要對藝術給予評價。有美學家認為,評價作品要了解作者要作什麼、他完成了沒有、作品是否有作出來的價值,用以評鑑藝術品。

藝術的社會功能:

 

蔡元培曾提出「以美育代替宗教」的說法,認為美育是教育人,與人為樂、捨己為群,美育與美術是不同的。另外藝術與宗教、藝術與政治、藝術與經濟也是討論議題,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認為藝術是藝術透過藝術作品傳達給觀眾了解,重視作品的傳達性及社會功能,以上種種都是我們可討論的範疇。

美及藝術的本質

 

藝術有沒有本質是許多美學家處理的核心問題,當他們認為美是什麼,美如何定義的時候,就已經認為藝術有本質,因為要定義美是什麼,必須要找到充份而且必要的條件,這種充份且必要條件就是美的本質。西方的美學可粗分成三階段,早期以形上學為主,以先驗及唯心的觀點,先設定美有本質,再探索美的來源,現象背後的本質,近代從笛卡爾的哲學啟發開始,轉向到認識論上,對先驗的,形而上的提出看法,注重理性,方法及限度,從經驗中去找出美的本質,而不是一開始就設定本質再去說明或論證何為美的本質。現代因為許多認知上的紛爭,認為美不一定有本質,紛爭不斷,但主流卻在語言及語意的探討上。

在以上分期中我們可舉例說明:

早期柏拉圖,認為美或藝術是一種對現實世界的模仿,是理型的影子的影子,中古世紀阿奎那斯認為美是秩序(order)、對稱(symmetry)與明確性(definiteness)。康德認為美是一種無私的滿足感,這類型的說法,都是先設定藝術有本質,且藝術的本質是先驗的,是先設定好再去解釋、說明、證明這種說法,這些說法少了經驗的基礎,因此這類型的說法很難舉證出充份且必要的條件出來。

近代經驗主義的說法,我們可以杜威審美經驗論的美學說法為例,杜威認為審美的性質,它是每個普通而完整的經驗之清晰及強烈的性質,美的性質是來自生活經驗,這種經驗不一定都能成為美感經驗,它必須具有某種統一性、複雜性及強度,才能成為美感經驗,因此這種說法也是認為美有本質的,只是他來自於人跟環境互動的生活經驗,是一種脈絡的美學,與康德時的唯心美學說法不同,不過他們都認為美有本質。

現代的說法較分歧,有人借用維根斯坦的家庭相似性說法,證明美沒有本質。

我們再深入的想想,早期的美的本質定義,到現代多了許多的說法,這些說法有的是承繼與發揚,有的是對前人的說法的質疑或反動,隨著時代的推演,人的觀念改變,美的本質的說法也跟著改變,美如果真的能夠找到本質,就表示現代及以後的人類看法都一致了,這是不可能的,時代會不斷的改變,美的本質也會跟著時代的改變而改變,如果有人真的找到美的本質,也只是當時的本質,與美的本質這種恆常不變,充份且必要的定義條件是不同的,美有沒有本質已經就更清楚明白了。

建位論的說法

現代的美或是藝術的定義,有類似開放式定義的方式,因此顯得非常煩瑣,例如狄奇(George Dickie)提出藝術建位論,以描述或分類的方式找出本質,當我們對一物命名為藝術品,則它就是藝術品,他聰明的不對藝術品的價值做定義,而只是描述分類,雖然比較能夠避免掉藝術本質的討論,但如果藝術品不討論價值問題,而只是分類成藝術品就是藝術品,那麼我們隨便說某物是藝術品(如果該物無任何藝術的價值),那麼它就是藝術品,這是非常無建設性的。

美學可以很浪漫嗎?

 

按照美學原始的定義,美學是研究“感性”的一種學問,每個人的感覺都不儘相同,因此美是很難定義的,因為定義一件事物必定要有充份且必要條件,才能成功的定義。美學如此的難定義清楚,但“美”可不可以浪漫的問題卻很容易回答,因為這種問法的限制性不高,“美學”當然可以很浪漫,但浪漫不是美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因為美包含的不只有浪漫。

由以上的說法,再進一步探討,我們知道早期“美學”源自於哲學,哲學是愛智之學,西方現象派學者胡塞爾認為哲學是一門最嚴格的學問,是所有知識的基礎,另一位分析學派的學者則認為語言的釐清是非常重要的,美學的邏輯概念是很重要的,因此在討論美學時,理性的思考是非常重要的,浪不浪漫是一個非常不精準的詞,不適用在美學上。

美學的定義雖然是較無法定義清楚,但也不至於隨各人的想法,浪漫的行事,美學如同哲學一樣,可以嚴格的深入討論,得出在某個時空下的一種“合理的猜測”,美學絕對不只是浪漫的。美學原本是哲學的一個部門,討論人的感性認知,故學哲學、心理學、人類學多有關係,但與科學較無關係,科學是可以驗證的,按著所提的定律誰來演算都會得出結果,但美學是人的感性認知學,每個人的想法認知都不儘相同,但就如同心理學,人類學一樣,這種感性認知也可以利用數字上的歸納,統計等方法,推出一種不是必然性,但可以為大多數人接受的“合理猜測”,因此試圖找出人的感性認知中的本質、意義、行為模式表現、審美經驗…等等,為美學研究的範疇,感性認知中不只有美不美的問題,崇高、醜、悲劇、文藝心理學、道德都在美學的範疇中,因此美絕對不是只有討論美的學問。

 

生活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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