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輔導教師 三級預防服務 工作內涵與職責 一覽表

 

初級預防

輔導工作

一、輔導資料之蒐集建立,整體與運用。

二、利用輔導活動科教學,進行各種輔導工作及初級預防服務。

三、協助導師作相關輔導工作。

四、負責學生的個別諮商與團體輔導。

五、進行個案研討,參與個案研討會議,擔任個案研討會記錄。

六、與家長聯繫及會談。

七、與社會團體、社會資源的連繫,請求協助輔導學生。

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二級預防

輔導工作

一、適應不良、行為偏差學生之個案建立、諮商及輔導。

二、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

三、對須加強關懷學生,實施春暉密集輔導。

四、個案之家庭訪視及約談。

五、成立個案輔導群(訓練人員、教師、實習老師、家長義工)。

六、特殊家庭的訪問、協調與輔導。

七、辦理團體輔導。

八、接受並處理學生申訴事件。

九、提供親師輔導資訊與輔導策略。

十、建構輔導支援網路。

三級預防

輔導工作

一、精神疾病及心理疾病學生之轉介、矯治與追蹤。

二、學生嚴重行為問題之轉介、矯治與追蹤。

三、長期中輟學生之追蹤與輔導。

四、個案轉介。

五、意外事件發生後之心理復建及團體輔導。

 

 

專任輔導教師工作細則

一、本細則依據高級中學法、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與本校組織規程訂定之。  

二、專任輔導教師之教學、輔導與各有關權責義務,均應遵照本校專任教師服務規約與本細則之規定。

三、寒暑假期間,為推展輔導工作業務之需要,專任輔導教師應到校執行輔導工作。

四、主任輔導教師秉承主任委(校長)之指示,負責全校輔導工作之策畫、聯絡、協調、執行與評鑑等事宜。

五、專任輔導教師工作細則:
     、編訂各項輔導工作計劃並執行之。

2、會同教務處辦理學生教育輔導事宜。

3、會同學務處辦理學生生活輔導事宜。

4、辦理學生心理與教育測驗等事宜。

5、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及個案研究等事項。

6、辦理學生個別資料之整理、保管、使用等事宜。

7、辦理升學與就業輔導資料之搜集、整理提供師生參考。

     8、聯絡學生家長會同導師及教官進行各班學生之個別輔導工作。

9、辦理輔導工作資料之整理、統計、研究等事項。

10、其他有關事項。
、本細則經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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