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輔導教師 三級預防服務 工作內涵與職責 一覽表
初級預防 輔導工作 |
一、輔導資料之蒐集建立,整體與運用。 二、利用輔導活動科教學,進行各種輔導工作及初級預防服務。 三、協助導師作相關輔導工作。 四、負責學生的個別諮商與團體輔導。 五、進行個案研討,參與個案研討會議,擔任個案研討會記錄。 六、與家長聯繫及會談。 七、與社會團體、社會資源的連繫,請求協助輔導學生。 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
二級預防 輔導工作 |
一、適應不良、行為偏差學生之個案建立、諮商及輔導。 二、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 三、對須加強關懷學生,實施春暉密集輔導。 四、個案之家庭訪視及約談。 五、成立個案輔導群(訓練人員、教師、實習老師、家長義工)。 六、特殊家庭的訪問、協調與輔導。 七、辦理團體輔導。 八、接受並處理學生申訴事件。 九、提供親師輔導資訊與輔導策略。 十、建構輔導支援網路。 |
三級預防 輔導工作 |
一、精神疾病及心理疾病學生之轉介、矯治與追蹤。 二、學生嚴重行為問題之轉介、矯治與追蹤。 三、長期中輟學生之追蹤與輔導。 四、個案轉介。 五、意外事件發生後之心理復建及團體輔導。 |
專任輔導教師工作細則
一、本細則依據高級中學法、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與本校組織規程訂定之。
二、專任輔導教師之教學、輔導與各有關權責義務,均應遵照本校專任教師服務規約與本細則之規定。
三、寒暑假期間,為推展輔導工作業務之需要,專任輔導教師應到校執行輔導工作。
四、主任輔導教師秉承主任委(校長)之指示,負責全校輔導工作之策畫、聯絡、協調、執行與評鑑等事宜。
五、專任輔導教師工作細則:
1、編訂各項輔導工作計劃並執行之。
2、會同教務處辦理學生教育輔導事宜。
3、會同學務處辦理學生生活輔導事宜。
4、辦理學生心理與教育測驗等事宜。
5、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及個案研究等事項。
6、辦理學生個別資料之整理、保管、使用等事宜。
7、辦理升學與就業輔導資料之搜集、整理提供師生參考。
8、聯絡學生家長會同導師及教官進行各班學生之個別輔導工作。
9、辦理輔導工作資料之整理、統計、研究等事項。
10、其他有關事項。
七、本細則經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