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教育績效責任對學校經營的啟示摘要   (娟芳整理)

黃俊傑/ 屏東縣泰山國小教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博士班研究生

摘 要

教育績效責任被視為是提升教育效能和實現教育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隨著教育市場化的趨勢。不論是美英等歐美國家或我國均致力於教育績效責任的推動。教育績效責任強調目標達成導向,並要求教育利害關係人均應負起應負的責任。本文旨在探討教育績效責任意涵,並提出對於學校經營的啟示。內文包括三部分,首先介紹教育績效責任意涵;第二部分探討教育績效管理的步驟;第三部分,則分別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組織及家長三部分提出教育績效責任對學校經營的啟示。

 

關鍵字:績效責任、教育市場化

 

 

 

 

 

壹、前言

    教育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被視為提昇教育效能和實現教育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僅在許多高度工業化的國家,而且在一些開發中的國家,都已經逐

漸變成政府部門最關注的教育議題。

    英國教育績效責任的推動開始於1988年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 1998),該法案企盼透過更多正式化及書面資料來要求教師做更多的事。美國2001年公布的

NCLB即是以績效責任為中心的教育改革運動。

    教育部於「2001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也提及,當國內的教育行政體制正逐步朝地方自主管理、學校本位管理、授權化管理的方向發展的同時,教育的績效責任必須跟著強調,才不至因行政的怠忽而傷害受教者的品質。

貳、教育績效責任的意涵

一、教育績效責任意義

績效責任意指「負起責任的特性或狀態」。美國教育週報(Education Week)認為,教育績效責任是一種理念,主要是在強調學校、學區及教育者須為其教育的成果負起責任,藉由著獎懲方式的實施,來確保學生可以獲得最卓越的教育以及教育花費能得到合理的成果。

吳清山(2001)指出,就其廣義來看,教育績效責任乃是教育機構及其相關

人員和學生自己負起本身教育和學習成敗的責任;而就其狹義而言,乃是教育機

構及其相關人員負起學生學習成敗的責任。

二、教育績效責任的內涵

吳清山和林天佑(2002)認為教育績效責任其主要內涵在於績效改進,而其要素則有責任、標準、評鑑及獎懲。教育智庫福翰基金會指出,追求教育績效責任有賴標準、評量和結果這三個環環相扣的要素相結合。

綜合學者的看法,教育績效責任旨在展現教育人員為其工作職責的表現,負其應有責任(范熾文,2007)。其內涵包括職責、指標、表現、評估、獎懲、改進等要素,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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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圖2資料,茲將教育績效責任的要素說明如下:

(一)職責

教育績效責任的第一要素,就是要確定個人或團體的工作職責。例如教師教學、家長管教子女、學生學習的職責,都要明確的規範,才能確認責任的歸屬。

(二)指標

在履行責任的過程,為了了解執行的情形,必須建立指標作為評斷的依據,這些指標可能是包括輸入方面、過程方面及產出方面。不可諱言的,指標的建立,可能也要考量政策要求、學校需求及地區特性等因素,才具可行性及實用性。

(三)表現

接著就是要蒐集履行績效責任表現的資料,不僅有質性的描述性資料,也有量化的數據資料,有了表現資料之後,才能進行評估的工作。

(四)評估

    評估的人員可能來自於教育行政機關或專家小組,學校亦可進行自我評估。

(五)獎懲

    評估之後,若無一套適當的獎懲制度作為配合,很難產生約束或規範的作

用,整個績效責任評估也會流於形式,達不到實質的效果。

(六)改進

    教育績效責任為一動態的過程,績效改進是教育績效責任的首要目的,評鑑

懲只是手段。學校經績效評估過程,若無法達應有標準,則教育行政機關必

須加強介入及輔導追蹤。績效表現差者,應要求學校提出改進計劃,而教師績效責任不達標準時,學校也應擬定相關教師績效改進計劃。

三、推動教育績效責任的理由

    以開放系統(open system)的觀點來看,學校為社會系統中的一環,與整個

時代大潮流互動密切,學校的任何變革均是學校內部環境、學校外部環境及法規

制度下的產物,如圖3。學校推動績效責任的理由包括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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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應社會大眾的期待教育為國家進步的表徵。學校必須透過適當的評鑑方式,以確保教育品質,符應社會大眾的期待。

(二)九年一貫課程主張學校本位管理(school-basedmanagement)的理念,學

校有充份權利,進行自主管理,就要負起學校績效表現成敗的責任。

(三)隨著教育市場化的趨勢,如何培養競爭力,成為教育組織關注的焦點,績效責任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不但涉及組織的競爭力,更影響組織的存亡。

(四)教師是否為專業化的職業,一直受到爭議,為了提昇其專業地位,應接受工作績效的評鑑,使大眾了解教師的實質表現及專業行為,贏得專業地位及聲望。

(五)科學技術進步使績效的衡量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的特徵。

四、教育績效責任之模式

    Elmore(1990)提出了三種類型的績效責任模式,亦即科技、顧客導向、專業等三種類型,其主要觀點如表1

    Darling-HarmmondAscher(1991)認為在教育環境中,有五種教育績效責任的類型:()政治績效:意指教育立法人員與學校行政人員,基於民主與選舉的壓力,在教育方向與教育政策上,必須回應社會大眾的普遍需求,促使其為教育決策負責。()法令績效:是指在法令的規定下,教育工作者的作為必須以其為引領方針,達成其目標。()科層績效:是指學區或州的教育主管機關藉由公布法令以及訂定規章,確保學校教育實施的內涵符合其所設定的標準。()專業績效:是指教師以及學校成員必須熟悉其專業領域的知識,通過專業認定考試,以及堅守實務工作的專業標準,來達成其角色所界定的責任與義務。()市場績效:意指在教育市場化的趨勢下,父母及學生可以選擇他們認為最適合的課程與學校,以市場化的消費導向方式,來促使學校為其教育成果負起績效責任。

 

    由上述可知,因學者以不同的角度切入績效責任,而產生不同的類型,領導者必須不固著一種模式,採用競值架構(competiting frame),來面對著複雜情境。

參、教育績效管理的步驟

    學校績效管理是一個循環的歷程、以績效的達成為目標、以人性的關注為起

點、以績效的評估為核心,以績效的追蹤為手段。Gerorge1987)曾以教師為

主要對象,提出學校績效管理的步驟,如圖4

 

一、建立和維持關係

    績效管理是一個處理人的歷程,與成員間需要一致性的同理心,是建立在溝

通與人際關係的基礎上,。

二、聚焦於績效

    教育工作難以被正確的評鑑,因為教育是如此的複雜,因此,進行教育績效管理或衡量時,宜就其目標將其績效界定,再進行後續的管理或是評鑑。

三、界定主要成果範圍

    教育的績效是如此複雜與多面向,因此難以評鑑教育組織或個人所有行為。

就教育的績效而言,焦點在大家所公認的與學習結果具關鍵性的績效表現上。

四、權重主要成果的範圍

    不論是組織績效或個人績效,不同的行為表現會因組織目標、組織情境等而

有所差異,因此視導者就可以使用個別教育組織或個人的績效管理系統。

五、共同決定特殊目標

    績效管理強調認可支持學校系統的目標需求上,每位成員是獨特的,成員與

視導者共同創立貼切的目標設計,以鼓舞成員成長與發展,並強化學校的目標。

六、評估績效水準

   當關鍵結果的範圍及目標確認及權重後,評估績效水準的方法就必須以學校

或學區層級,依不同的特性加以建構發展。

七、監控績效

    績效監控的主要目的,在保證工作品質與工作進度始終與目標一致,或是提供相關訊息的回饋,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如觀察、閱讀報告或審查顧客滿意度等。

八、進度檢核

    進度檢查的主要作用在於:使工作按計畫的目標進行、依市場變化調整目標

與計畫,對績效計畫的變動與重整進行討論,以及必要時提出改進計畫。

九、績效管理訪談

    一個有效的績效管理訪談並不會自然的發生,它必須經仔細的安排規劃的。

透過面對面的交流,雙方可以針對考核的結果,共同研究制定出改進的方案。

十、追蹤

  績效管理是一個困難持續的過程。新的目標將在另一個過程開始時,重新設定與權重。

肆、教育績效責任對學校經營的啟示

    教育績效責任就其積極目的而言,在於提供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而就其消極目的來看,則是透過自我檢視、診斷和變革過程,避免學生受到有害或無效的教學實務(陳正義,2003)。針對教育績效責任對學校經營的啟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啟示

(一)訂定學校績效責任法,強化績效責任的推動

(二)舉辦教育績效責任理念與內涵研習,培養學校成員相關知能

(三)發展學校績效評鑑系統,落實績效責任

(四)成立學校績效責任輔導小組,協助學校推動績效責任工作

(五)提供標竿學校名單,以利楷模學習

(六)實施全國性學科評量,了解學生學習表現

(七)建立辦理不力學校處理和輔導機制,以確保學生受教品質

二、對學校組織的啟示

(一)塑造學校績效責任文化,凝聚績效責任共識

(二)建立溝通管道,滿足及重視外部及內部顧客的需求

(三)發行學校績效報告卡,提供學校教育利害關係人適切教育資訊與參與機會

(四)因應個別學校組織特性,發展績效表現指標

(五)協助弱勢學生,提升其競爭力

(六)建立學校績效評鑑回饋機制,培養成員反思能力

三、對家長的啟示

(一)主動關心孩子在校學習情形

(二)與學校建立夥伴關係

伍、結語

    雖然教育績效責任有其正面功能,但亦有其限制。英、美兩國實施學校教育

績效責任,無論對於教育行政官員或學校教育人員,都具有相當大的挑戰,尤其

所強調的結果本位的教育,重視學生的測驗成績,一方面刺激學生學習動機,一

方面帶給學生學習壓力。所以,英、美兩國的教育績效責任的實施,贊成與反對

者均有之。而ONeil2002)也認為當下公部門的績效責任文化,破壞對專業社群的信任,雖然績效責任的追求提供顧客更多的訊息,但也造成猜疑、士氣低落及專業的犬儒主義。

    有鑑於此,Dunford2003)提出「明智的績效責任」看法,他認為所謂明智的績效責任可以定義為:它是一個保證學校運作,包含一般性的利益與學生充分發展兩方面,更有效率與效能的架構。它運用豐富的資料以完整表達學校在實現學生潛能上的優勢與劣勢,結合了學校內部的進度與外部監控的層級,以適切地陳述每一個別學校發展的狀況。

    我國教育組織尤期是國民教育階段,由於長期受到政府保護,長久以來即缺乏績效責任的理念,隨著市場化及少子化的腳步,績效責任成為必須正視的議

題。但「橘越淮而枳」,因著國情及文化的不同,推動任何改革時,不宜全盤移植國外政策。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在擬定教育績效責任相關政策時,應參酌各國之作法,並考量國內的教育生態,訂定出適合我國的績效責任相關措施。企盼透過教育績效責任體制的建立,有助於學校整體效能的提升,並進而追求學校教育的績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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