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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係指一種反省質疑批判解放重建的理性活動。

 

什麼是後現代主義教育[1]

  後現代主義教育是後現代主義思潮在教育領域影響的產物,其來源具有多樣性,構成十分複雜,而且表現形態各異,甚至沒有明確一致的說法,但在否定、突破和超越現代教育這一特征上卻是一致的。後現代主義教育思維具有重視個人選擇和參與,崇尚創造性、差異性、多樣性、複雜性、不確定性和建構性等特征。它衝擊了建立在現代性基礎上的現代教育,與學校德育發生激烈的碰撞,引發了現代道德教育理論與實踐領域的廣泛變革。

後現代主義教育的產生及發展[2]

  後現代一詞最早是由英國畫家查普曼於1870年提出的。根據米歇爾·昆勒在《後現代:一個概念史的考察》中考證,“後現代主義”一詞最早出現於1934年出版的菲德里柯·德·奧尼斯《1882~1923年西班牙、拉美詩選》中,用來描述現實主義內部發生的逆動。後現代主義在二十世紀後半葉開始流行,是西方社會的一種哲學文化思潮。所謂“後現代主義”是西方哲學最新發展的幾個思潮或傾向的總稱。它既包括“實用主義”、“後分析哲學”、又包括歐陸的“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等理論取向。後現代主義涉及範圍很廣,從建築風格、藝術表達方式到各種哲學流派,從大眾傳媒方面的電視節目設計到教育方面的學校課程設置爭議等,後現代主義都產生了很大影響。其中對於教育的影響格外突出:因此形成了一種與傳統現代主義教育觀截然不同的新型後現代主義教育觀。

後現代主義教育的代表人物及其教育思想[2]

  後現代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福柯、德里達、利奧塔等。福柯的代表作有:《詞與物55(1966年)、《監視與懲罰》(1970年)等;德里達的代表作有:《言語與現象》(1967年)、《文字語言學55(1967年)等;利奧塔的代表作有:《後現代主義狀況——關於知識的報告》(1979年)、《現象學》(1954年)等。

  後現代主義的主要主張有:強調反思與批判現代性,把批判作為認識的工具;強調多視角、多元化的思維,反對單一思維;強調非理性思維,反對理性主義,反對科學主義與技術理性,認為在自然科學方法之外還存在著人文與社會科學方法;推崇對話,主張人際溝通與關係重建;強調不確定性和差異性,反對絕對普遍性;提倡人與自然的交融,反對人類中心主義,反對主客兩分。後現代主義教育觀主要包括教育目的觀、課程觀、師生觀、教育研究觀、教育評價觀等。教育目的觀著重於追求的“發展”理念;課程觀強調迴圈性、關聯性和嚴肅性;師生觀鼓勵教師和學生髮展一種平等的對話關係;教育研究觀關註教育活動的差異性,使教育研究從現代性下解放出來,從一元轉向多元;教育評價觀強調人文化的評價方式,重視所有參與者的看法,並通過協商、對話的方式來消除分歧而得出結論,從而調動被評價者的積極性,保證評價的真實性和公平性。

後現代主義教育的影響及評價[2]

  影響:後現代主義教育觀作為整個後現代思潮的一部分,是人們為了使教育適應“後工業社會”,在對教育的“現代性”進行深刻反思的基礎上形成的。後現代主義教育者直截了當地向傳統方法論的唯一性和普遍性挑戰,他們要求在教育研究中容納一切規則、方案和標準客觀存在,但真理的類型則是多樣化的,大致有必然性真理、概率真理、語用真理和非充分決定論真理幾種。後現代主義思想對現行的教育研究方法進行了顛覆。後現代主義教育思想強調對傳統教育文本中一些“不言自明”的“真理”性敘述要加以質疑。受德里達的解構哲學影響,後現代主義教育哲學認為傳統的教育目的、教育措施、教育方法等一套東西都是建立在普遍、一般的邏各斯中心主義基礎上的。按解構哲學的推繹,這套東西是有問題的,教育研究應該尋找一種新的途徑。

  評價:後現代主義教育思想對我們現行的教育理論研究會起到一種刺激作用,它會成為一種新教育理論模式、教育研究方法的誘發劑和生長點。後現代主義教育思想也是有“得”有“失”的。它尖銳地指出了現代性教育中的諸多謬誤。以往人們眼中“天經地義”的教育目標、教育過程、教育方法、師生關係、教育研究、教育評價等諸多方面都變得“面目全非”了。從現實意義上來看,後現代主義教育觀中有許多先進的理論觀念,是非常值得借鑒的。但是它仍有一些問題存在,如後現代主義教育目的與國際“完人”教育的價值取向相違背;阻礙教育理論研究的發展;理論體系不嚴密;存在理論內部矛盾等。

 

 

後現代主義的當代意義  

陳英偉(轉載自竹師國教世紀193期)


一、思維.重現.非顛覆
        有關「後現代主義」一詞,其真意到底為何?它對於今日的我們,又有何種影響?尤其是在當代的藝術創作層面上來談,或是在今日的消費文化中來看時,文藝工作者們該如何地自處?亦或是該如何地來看待各種的藝術模式呢?甚或是當探及到「後現代」在台灣本島上的相關發生情事時
,那「現象」背後的「事實」是什麼呢?
        根據約翰.哈特利(JohnHartlery)在「溝通與文化探討的主要觀念」一書中所言,「後現代主義」,是一項圍繞在各種智力文化發展,尤其是在七○與八○年代的藝術與流行產業之中的一種文化主義;並且,在後現代主義的思考性格上,它是絕對拒絕早先風行的所謂「總體性」與「本質論」的理論系統的--特別是傳統馬克斯主義。而就在拒絕以上傳統理念的同時,「後現代主義」,更是主張一切行為理論或是創作學說,必須參照事實、依據科學以及相信經驗,或是可以再進一步言,「後現代主義」,是注重「思維方法」與「重現事實」--尤其是強調在一些垂手可得的片斷,支離或是不相稱的景物與時代資訊之間<註一>。
        此外,過去人們誤以為「後現代」是朝著攻擊「現代」而生的,或是誤解「後現代」是在「改良」「現代」的思想而來……等,諸如此類有關將後現代與現代做兩極分化的觀點,都是有待彌補重解與調整更適的。因為,就如羅莎琳.卡素(Rosalind Krauss)和道格拉斯.庫寧(Douglas
Crimp)所明言,「後現代主義」並非徹頭徹尾、一心一意地想去「顛覆」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只不過是在一些文化思考上,選擇了不同的理論解釋與價值認同,特別是在「美學的價值觀點上,與現代主義斷交」<註二)而已。
        誠然,人們明顯地看到了,在近幾年間,遍及於地球村的各個文化角落中,許多有關後現代與現代的對話訴解,正不斷地困擾著各方的自我思想秉持。有許多人直言「後現代」那種對於傳統思想的挑釁,簡直就是一種攪局胡鬧、亂無章法的「理論」。因為,就從過去一向嚴肅不苟的傳統學理觀點來看,「後現代」所言,盡是一堆「不能登大雅之堂」的雜碎(片斷)文本。然而,值得人們留意的是,這些所謂「廢話」,其之所以會令傳統現代文化的衛道人士在意,正是因為在那些被視為「廢話」的文本裡頭,確實存在著極多比他們本身的嚴肅主義還更為嚴肅的議題。
        是故,一樁弔詭而又帶著幾許平舖直敘的問題便浮上了檯面;現代主義批判後現代主義的「非理性」,因為後現代主義不斷地質疑理性;可是,現代主義非但無法指出自我的「絕對理性」何在,更無能斷出後現代的「非理性」為何。也因此,後現代主義者的理論學說,也就順理成章地在新舊世紀交替的今日依然存在。當然,若除此以外,再探究其他原因,則乃因為後現代主義者,其在建構自我「現代性」言論的同時,非但沒有去反擊現代,而更反將是欣然接受了現代主義傳統衛道者,所強扣而來的「質疑理性」的高帽子。而此刻,後現代主義在今日之所以還不斷地為人們所津津樂道,以及願意與之同行的理由,便是由此而生的諸如「解構」、「再造」、「複合」、「並存」、「挪用」……等等的「非傳統理性美學」主義。而後現代的這般文化發展,正恰有些酷似於當初「野獸派」在巴黎的有趣軼事一般。
二、反省.理性.批判
        就人們所知,在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四年之間,後現代主義成為了當代理論中,絕對不可或缺的一種文化觀念,而最終將「後現代主義」及「後現代化之事」,納入文藝理論版圖的,即是裘真.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尚一法蘭斯瓦.李歐塔(Jean-Francois Lyorard)、弗雷克
.詹明信(Fredric Jameson)、尚.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以及理查.羅提(Richard Rorty)等人<註三>。然而,在此又有兩個不算新鮮的問題:「什麼是後現代?」以及「為什麼會有後現代?」卻延至今日仍然一直因為後面那一個問題的遲遲無法被定論,以致前一個問題也就跟著無法被明朗地體察。不過,前述將「後現代主義」納入當代文藝理論學說的哈伯瑪斯,其在為回應李歐塔的「後現代情景」時,確曾提出了「現代性--一種未竟之志」來加以對峙。
         然則,對於誓志於批判理論的哈伯瑪斯來說,在當代諸論中,根本未有所謂「後現代」的煩惱困擾著他。現今風起雲湧、滾滴而來的對「後現代」的百般探討,其實,在那深層的實質面上,就是一種現代化的自我反省而已--而這也是早在本世紀之初,就已經被熱烈地討論過了,當然,
人們若要再深究何以在今日的「後現代」裡,仍舊存有與「現代」纏綿不清的「理性」析辯,那可能就是因為早先西方的啟蒙運動中,對於「自然科學」的諸般期待之夢,當被應用到這個實質而又現實的人文世界時,它便遭遇到了許多無法穿越的瓶頸,也因此,便從而對「理性」做了深入的反省,而這種反省批判,在今日人們看來,就恰似馬克斯對黑格爾的批判一般--是屬於一種重疊在現代性原意裡的論述,也更是一種「後現代」的可能批判。
三、預設.真實.預釋
         其實,當在論及一種不可或缺的有關「理性」問題時,後現代認為,現代性對於理論的批判,仍舊離不開「人」或「理性」的預設,若要充分發揮理性批判的意義,就必須徹底離理性的「預設」來批判,而後現代的藝術創作,便恰是如此,因為,藝術創作就彷如是哲學的推理一般--我們可以將此印證在現象學的權威之一胡塞爾(Edmund Husserl)的信仰中來看,胡氏即曾在其現象學的論述中,要求「哲學」是一門無預設的嚴格科學(Phllosophy as Rigorous Selence),並且,對此提出了「所有原則的原則」(The Principle of all Principles)<註四>來不斷地進行「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以達到其對於要理出條理,就必須捨棄預設條理」的終極概念(藝術家的創作途徑亦似如此)。
         是故,概觀後現代的理論學說,當人們將之迴映到藝術家的創作現實面來看時,特別是在今日的台灣島上,身為當代的台灣藝術工作者,人們的思維腹地與創作路線,似乎有對的必要比我們社會大眾的步伐,再早踏一步、或是至少,緊跟隨於社會文化的變遷之後。後現代藝術家的創作理
念與手法,不論是個人的何種信仰與趨向,它的功能,都隨時負載了「表達多數民眾認可的文化道德標準」,或是更有甚者,台灣當代的「後現代」藝術工作者,更必須體認到自己的藝術行為與文化說詞,其功效有時也能(會)反過來推展或鞏固我們社會中,早已存在的期待和共識--即便它是具有某種邀進性格或色彩的另類期待和共識,身為藝術工作者,吾人必須勇於承認,自己擁有主導社會變遷的可能能力與可能使命;身為藝術工作者,吾人也更必須虛心面對,那種種文化的事實變遷與社會的關係對置,畢竟,事實背後的現象,就可能是一種真實的預釋(非預設)。
       「後現代」,未必就是一種至高無上的「領導理論」,但是「後現代」,卻至少告訴了我們:「複合文化」與「多方共存」是不違反人性道德的,甚或是,它根本可能就是造物者所下的最自然人文主義(Humanism)。更或甚者,它完全就是「價值觀」的多元理解與摒除對立「意識形態」
的多元認同。新世紀初的今天,人們不能再以傳統的認知方式去面對一切的未知,人們對於藝術文化的認識與實踐,都必須先還原到吾人自身的生活周遭,這樣方有可能去實現一種大我客觀中的小我主觀理念。身為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的一員,不論是慣以「現代」對哲學思辯的不斷反省,或是喜好以「後現代」對現實經驗的持續解構批判,它們都必須是堅守在一種不以「個人」為主體本位的人文科學範疇中,去體現自我的一切信仰與移情。
       而以上的「後現代」文化觀,假若吾人將之縮小角度,並且直射在最當代的台灣文化藝術面時,吾人可能會發現,人們對於台灣藝術的性格展現與身份重建,應是抱以一種絕對的樂觀期待與審慎共進--特別是對於「台灣藝術」的「身份重建」,尤其令人心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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