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的教育目標含:
1.環境覺知與敏感度
2.環境概念知識、
3.環境價值觀與態度、
4.環境行動技能與環境行動經驗。
具體的環境教育目標(Environmental Education Objectives)包含如下:
◎覺醒(awareness):
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整體環境與其相關問題知識和敏感度。
◎知識(knowledge):
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瞭解整個環境及其相關問題,以及人類在環境中所負的責任與扮演的角色。
◎技能(skill):
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解決問題的技能。
◎ 評鑑能力(evaluation ability):
協助個人 及社會團體從生態的、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美學的和教育的因子評鑑環境措施與教育計畫。
◎ 參與(participation):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與環境問題有關的責任感與迫切感,並保證採取適當的行動去解決問題。 (張子超,2000)
環境教育於各個學習領域中,完整地包含五個教育目標,才能落實環境教育的理念。這五個目標如下:
1.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perceptual awareness)
2.環境知識概念內涵(knowledge)
3.環境倫理價值觀(environmental ethics)
4.環境行動技能(environmental action skills)
5.環境行動經驗(environmental action experiences)
(張子超,2000)
推行環境教育四大目標,涵蓋了知識、技能、行為、情意四大領域。
1.培育環境倫理的觀念與環境保護的情操 - 情意領域。
2.教授環境問題與環境保護方面的知識 - 知識領域
3.學習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能 - 技能領域
4.養成積極參與改善環境的行為 - 行為領域 (王華芬,1991)
而環境教育的實施原則包含:
整體性、
終身教育、
科際整合、
主動參與解決問題、
世界觀與鄉土觀的均衡、
永續發展與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