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組討論議題一:健全工程執行環境
1.本議題由工程會吳國安主任秘書及台灣大學法學院羅昌發教授共同主持,邀請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王國武少將主任就「採購招標決標策略」、「工程爭議處理機制」、「興利防弊措施與積極作為」之議題提出報告,並由美國商會基礎建設委員會李雨朴主席、台北市政府楊錫安秘書長、中央大學謝定亞教授、台北大學法學系陳愛娥教授等產、官、學代表擔任與談人,各界逾100人參加及提供建言。2.針對此一議題,與會人員就專案管理廠商制度、成效式契約、獎勵優良廠商措施、工程履約爭議處理機制四項子題熱烈討論。具體結論重點包括:
(1)善用專案管理廠商協助機關管理工程進度及品質;明確區分專業管理、設計、監造與施工者相互之權責關係。
(2)利用統包策略,簡化流程,縮短工期;導入成效式契約,提升工程功能及效益。
(3)給予優良廠商參與之環境,持續辦理各項獎勵措施;邀請優良廠商2家以上比價。
(4)透過各種可行方式快速解決履約爭議,例如各機關不要排斥仲裁,契約雙方成立爭議協調委員會機制,上級機關協助下屬機關處理履約爭議等。
(三)分組討論議題二:提升工程執行效益之策略
1.本議題由工程會陳振川副主委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余俊彥理事長共同主持,邀請臺灣世曦公司李建中董事長就「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強化公共工程執行管理」、「設施安全、維管與延壽」、「永續工程與節能減碳的」等方向提出報告,並由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陳煌銘理事長、交通部陳晉源技監、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周南山總經理、台灣營建研究院李咸亨院長等產、官、學代表擔任與談人,各界總計約200人參加提供建言。
2.與會人士紛紛就如何協助廠商即時排除工程執行各階段之非工程問題、破除工程參與人員保守心態、規設及施工廠商徹底達到自負品質及管理的責任、善用統包制度及專案管理代辦機制及推動永續工程及節能減碳等提供建言,摘要如下:
(1)建議強化設計成果審查或查核機制,並由具實務經驗者參與為宜。
(2)政府應建立困難問題與爭議處理機制,協助廠商即時排除工程執行各階段之非工程問題。
(3)要破除工程參與人員保守心態,加強與司法檢調系統之溝通協調,並重建工程師價值。
(4)政府應建構公平、客觀之履約環境。
(5)應建構公共工程生命週期各階段之品質管理機制,並避免因求工程快速執行,而壓縮規劃設計時間,影響規設品質。
(6)建議善用統包制度及專案管理代辦機制,且避免因採用最低價決標而影響品質。
(7)建議公共工程於規劃設計應優先考量採用高強度、高性能混凝土,以減少結構量體及砂石使用。
(8)建議政府建立新工法、新材料研發之獎勵及審查機制。